1、公司破产由哪个承担债务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一般由公司自己承担。
1.《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享有法人财产权。这意味着,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负责。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而对于股份公司,股东的责任则限于其认购的股份。
因此,在公司破产的状况下,债务不应由股东个人承担,而是由公司这一法人实体来承担。
2、公司破产的申请与整顿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公司破产的申请与整顿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整顿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债务人破产申请后三个月内,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期限最长低于三年。
2.和解协议草案的提出: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首次债权人会议之前,应提出和解协议草案。该草案应明确清偿债务的期限、数额及减免请求。
3.和解协议的讨论与表决:在全体债权人会议上,将对和解协议进行讨论和表决。一旦和解协议获得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认同,法院将发布整顿通知,暂停破产程序。
4.整顿策略的拟定与推行:企业主管部门应帮助企业拟定整顿策略,并交企业职工大会讨论。整顿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持。
5.整顿状况的监督:企业职工大会和债权人将对整顿状况进行监督,确保企业认真实行和解协议,预防隐匿、私分财产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6.整顿结果的裁决:经过和解整顿后,如企业能按和解协议解决债务纠纷,法院将通知终止破产程序,恢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反之,则通知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3、公司破产后债务偿还顺序
公司破产后,债务的偿还顺序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成本。这类成本包含破产案件的诉讼成本、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成本与管理人实行职务的成本等。
2.应清偿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一同利益与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在优先清偿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后,破产财产将根据以下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薪资、医疗、伤残补助等成本;
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成本和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4.假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需要,将按比率进行分配。
这一顺序确保了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