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对有媒体报道本市“以后对拆迁户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将全部一次性付款”,市建委称,从未拟定该规定,一些有特殊困难的居民,仍有望贷款买经济适用房。
本月21日起,前门区域拆迁户陆续收到一份《搬迁居民选择和购买天通苑经济适用房需知》。《需知》注明:“购房付款方法为现场一次性全款交清,不同意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若未按规定交清全款,选房号将被取消。”《需知》落款为**天启房产开发公司。这一《需知》被拆迁居民指为“霸王条约”。昨天,市建委称,市建委和各区政府从未拟定过该规定。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科说,“一次性付清全款”的付款方法,由开发商和拆迁户之间解决。市建委还表示,据他们调查,开发商考虑到居民此前已领取了拆迁补偿款,拥有购房能力,贷款将承担贷款利息,反而增加居民的经济负担。
对此,有购房者反驳说,他们的经济实力本来就非常低,让他们一次性付全款才增加了经济负担。
张*科说,崇文区政府也考虑到有的居民的特殊困难,譬如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低于购房总价款的居民,经区政府有关部门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协调贷款银行,在现场可办理贷款。但,建委并未透露办理贷款的具体方法。对此,等待购房的居民何女性说,她已经被公告周二需要交款,期望政府进行明示怎么样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