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只发生活费如何解决
工伤期间,假如用人单位只发放生活费而未支付全额薪资,劳动者应当采取积极的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明确我们的薪资权益,并争获得到应有些待遇。
2.假如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处置。
3.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
4.若调解仍然没办法达成一致,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当然,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还可以参考具体状况考虑其他适合的渠道。
2、工伤期间未发生活费怎么样维权
找法网提醒,面对工伤期间未发生活费的状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维权。
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劳动者在工伤期间未发生活费的状况下,可以依次尝试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维权方法,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认定过期限的弥补手段
假如工伤认定申请超越了有效期限,劳动者仍然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1.依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劳动者自己申请的,则应在一年内提出。
2.假如因各种缘由错过了这一期限,劳动者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在提起民事诉讼前,劳动者应筹备好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