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艾滋病属《中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之一,并显然将影响结婚和生育,同时也会对当事人缔结婚姻的意愿产生实质影响,即便被告称其经过治疗已无传染性,但仍没办法改变现在艾滋尚没办法治愈,死亡率较高,遗传性较高的近况,应认定为大众常见认知中的重大疾病。
第二怎么样界定“结婚以前如实告知”。一是告知的时间点需要是结婚登记前,二是需要是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