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责任认定书最晚几天出具
人伤责任认定书最晚十天可以出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汽车和驾驶员后,也应在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若案件需要进行检验、鉴别,则应在检验报告、鉴别建议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认定书。
3.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试行在网络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应该注意保密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这一规定确保了交通事故受害者在较短期内可以获得责任认定的结果,以便准时采取后续手段。
2、人伤责任认定书由哪个出具
人伤责任认定书由具备肯定资格的交通警察出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需要由拥有相应资格的交通警察制作。
1.在实践中,部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能未附鉴别人资格证明,审判职员也未对此进行审察。这样的情况可能致使认定书的法律效力遭到质疑。
2.受害者在接收责任认定书时,有权需要确认出具认定书的交通警察的资格,以确保认定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人伤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样认定
找法网提醒,人伤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1.对于机动车辆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则根据各自过错比率分担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对于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更为复杂:
机动车辆一方需对超越责任限额的部分承担责任,但非驾驶员、行人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驾驶员已采取必要处置手段的,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或有所减轻。
在特殊状况下,如非驾驶员、行人故意导致交通事故,或与非处于行驶状况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机动车辆一方无责任的,机动车辆一方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人伤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事故发生的具体状况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