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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终止

www.tianpie.com 2025-03-03 合同纠纷

1、合同终止是什么原因

合同的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状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

《民法典》规定的终止缘由有:

债务已经根据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有时当事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买卖习惯履行公告、帮助、保密等义务。

2、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将来,没履行或者没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方法,使得合同关系终止的法律规范。合同的解除,分为合意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状况。

1、合意解除

合意解除,是指依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状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其中协商解除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旧的合同。而约定解除则是一种单方解除。即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该条件收获,解除权人就能通过行使解除权而终止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知道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可以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规定或者当事人没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他们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可以使的,该权利消灭。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依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或根据《民法典》规定倡导解除合同的,应当公告他们。合同自公告到达他们时解除。他们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根据其规定办理。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依据履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需要恢复原状、采取其他弥补手段,并有权需要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约的效力。

3、抵销

抵销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一方公告他们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或者双方协商以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使得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度内消灭的行为。抵销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抵销具备简化买卖程序,减少买卖本钱,提升买卖安全性有哪些用途。

1、法定抵销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类型、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我们的债务与他们的债务抵销,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除外。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性质上是形成权,因此当事人倡导抵销的,应当公告他们。公告自到达他们时生效。抵销不能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约定抵销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类型、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4、提存

1、提存的定义

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是什么原因,致使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或者很难履行债务的状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民法典》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是什么原因。但《民法典》规定的提存并不是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

2、提存是什么原因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很难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债权人下落不明;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提存的法律后果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成本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成本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准时公告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依据债务人的需要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可以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成本后归国家所有。此处规定的"5年"时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暂停、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5、免除与混同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即债权债务混同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Tags: 合同法 合同终止 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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