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些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讲,只能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策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东方律师网 > 债权债务 >
- 上一篇:试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 下一篇:医疗纠纷他们反悔如何处置
债权债务相关
- 08-17 债务人死亡该如何保全其财产(债权债务)
- 08-17 人去世了债务还用还吗?
- 08-16 300元债务纠纷可以报警吗
- 08-14 法院关于违约金抗辩释明权的行使
- 08-14 辞职薪资拖欠应该怎么样处置
- 08-13 未投保交强险,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同,责
- 08-11 签了私教合同却不想上了,能退款吗?
- 债权债务热点
- 债权债务知识
- 热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