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界定为高利贷
界定为高利贷的规范是利率超越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LPR)的四倍。
《中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能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这为高利贷的界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高利贷与高利转贷罪不同
找法网提醒,高利贷与高利转贷罪是两个不一样的定义,它们之间存在明显有什么区别。
1.高利贷是一种民间行为,一般指的是以非常高的利息将钱贷给别人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利息由贷款方决定,借款方一般没多少权利。
2.而高利转贷罪则是一种犯罪行为。它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别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应该注意的是,一些企业从银行贷出资金后因为未能立即投入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为了降低利息损失并获得肯定利益,就将贷款所得资金借与别人并收取高额利息。
3.高利转贷罪是结果犯,只有在转贷行为获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下才构成犯罪。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依据有关司法讲解有明确规定。
私人放高利贷是不是合法
私人放高利贷是不是合法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第一,需要明确的是,私人放高利贷不是犯罪行为,但更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
1.假如私人出借人借助自有资金高利放贷给别人,这是民间借贷中的放高利贷行为。虽然这种行为不构成高利转贷罪,但它仍然违反了国家关于借款利率的有关规定。私人放高利贷行为是不合法的。
2.民间借贷包含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假如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是高利贷行为,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