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解决?日前,从化某中学的邝老师因不服从化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四处上访,但广州交警支队给出的答案是不予复议,从化市人民法院则表示暂不受理。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一经作出就没办法更改了吗?假如责任认定书因为客观或者主观缘由出错又如何解决,什么政府部门应该负责纠正呢?
案例当事人不服责任认定书
5日中午11时许,从化某中学的邝老师驾驶着一辆女装摩托车沿着从化街口镇新村北路前去探亲,车尾搭着她的婆婆,车头脚踏板上站着她5岁的儿子,在途经北星卫生院门前路段时忽然发生失去控制,摩托车撞向了右前方的一辆大货车,摩托车上三人紧急受伤。
6月1?日,邝老师拿到从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觉得,事故的发生是因为摩托车自己失去控制导致的。邝老师驾驶的摩托车不只超越了核定人数,而且乘客未戴安全头盔,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停放在路边的大货车因为停泊在行车道上,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对于从化交警大队作出的事实判断与责任断定,邝老师很很难认可。
邝老师对记者说,摩托车失去控制是由于有一辆车牌号码为粤AF64xx的小货车从左侧超车时碰撞了坐在车尾的婆婆,而并非自己驾驶失去控制。这一事实有跟在小货车后面的一名姓谭的摩托车司机可以作证。邝老师不知道为何肇事的小货车不只在认定书上一点都没提及,而且还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新规责任认定不可以申请复议
为此,邝老师先是在6月7日来到广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上访,需要对此进行复议。但广州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却告知邝老师:《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行后,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交警部门不再对事故认定书进行复议,邝老师可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
于是,6月9日、十日,邝老师两次来到从化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该法院行政庭的同志拿出一份1992年由最高院和公安部下发的文件对邝老师说,但凡直接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案子法院不受理!邝老师愣了:“你推我,我推你,到底哪个来管这件事呢?”
疑惑不复议不立案都有依据
接到邝老师反映的状况后,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发现的确如邝老师所言:交警不复查,法院不立案,而且双方都有依据。
“对这种状况,交警支队目前是不再复议了。”广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推行之后,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时,交警原则上只负责缘由剖析和责任断定。相应地,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更像是一个技术鉴别。至于到底如何赔,哪个来赔,可以由交警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从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置科的同志说,目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采集交通事故的证据,进行检验鉴别之后作出的总结性判断。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请诉讼时,法院可以参考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判决,也可以参考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另行判决,甚至推翻交警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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