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汽车鉴别需要本人申请么
交通事故汽车鉴别,一般无需本人申请,但鉴别过程中一般需要本人的参与或配合,具体来讲:
1.交通事故发生后,若涉及汽车性能、损毁程度等方面的鉴别,一般由涉案双方或有关保险公司、交警部门等委托专业鉴别机构进行。
这一过程中,虽然本人不需要亲自提交申请,但鉴别机构在进行鉴别时,总是需要汽车所有人的配合,比如提供汽车信息、到场见证鉴别过程等。
2.对于涉及职员伤残的司法鉴别,依据国内有关法律规定,鉴别职员需要与鉴别对象见面,若本人未到场,则没办法进行司法鉴别。
因此,在交通事故汽车及职员鉴别的情境中,虽申请环节未必需要本人亲自操作,但鉴别过程总是需要本人的配合或参与。
2、交通事故司法鉴别的步骤是什么?
交通事故司法鉴别的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委托:司法鉴别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别人同意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的委托,进行司法鉴别,在诉讼案件中,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时,也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司法鉴别。
2.受理:
司法鉴别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对委托事情进行审核,并依据是不是符合受理条件作出相应决定。
符合受理条件的,签订《司法鉴别委托受理合同》,不可以即时决定的,出具《司法鉴别委托材料收领单》,并在7日内作出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鉴别材料并说明理由。
3.第一次鉴别:鉴别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具备社会专业司法鉴别资格的职员进行鉴别。同一鉴别事情应由两名具备资格的职员进行。
4.补充鉴别与重新鉴别:在第一次鉴别基础上,若发现新的有关鉴别材料或原鉴别项目有遗漏,可进行补充鉴别,若原鉴别存在错误或不符合规定,可进行重新鉴别。
5.复核鉴别:对鉴别结论有异议的,可委托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别机构进行复核鉴别。
6.司法鉴别文书的出具:鉴别完成后,出具司法鉴别文书,作为法庭审理的依据。
7.出庭:司法鉴别人可能需要依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的需要出庭,对鉴别结论进行说明和回答有关问题。
交通事故后怎么样进行伤残司法鉴别?
找法网提醒你,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司法鉴别,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1.申请人(一般为受伤职员或其家属)需向专业鉴别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进行伤残司法鉴别。申请书中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事故经过、受伤状况及申请鉴别的原因等。
2.鉴别机构在收到申请书后,将对申请人的状况进行审核,并安排鉴别时间和地址,鉴别职员将对申请人的伤残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估,包含身体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3.鉴别完成后,鉴别机构将出具伤残司法鉴别报告,报告中将详细记录申请人的伤残等级、伤残缘由及伤残程度等信息,该报告将作为法庭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要紧依据之一。
应该注意的是,在进行伤残司法鉴别时,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受伤状况,并配合鉴别职员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申请人也有权对鉴别结果提出异议,并需要重新鉴别或复核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