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城管拿走的东西能拿回来吗
被城管拿走的东西,在肯定条件下是可以拿回来的。当城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对违法物品进行查封或扣押时,这类物品并不是被永久没收,而是暂时由城管部门保管。
依据《城市管理执法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能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
这意味着,假如被封存或扣押的物品不是非法物品,且当事人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或同意了相应的处罚,那样这类物品是大概被归还的。
2、城管没收物品要钱才还合法吗
城管没收物品后需要给钱才能归还,这是不合法的行为。
1.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依法进行保管和处置,而不可以以此作为牟利的方法。
2.假如城管部门需要当事人支付成本才能归还被扣押的物品,这不只违反了有关规定,还可能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情节紧急的,有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城管没收物品后需要给钱才能归还的做法是违法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寻求法律渠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3、城管职责与执法规定
城管的职责与其执法规定是确保城市管理秩序、维护公共利益的要紧法律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城管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推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具体来讲,城管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
1.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3.对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监督和考核;
4.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点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等。
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需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