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写财产分割和抚养费吗
起诉离婚时,确实需要写明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的安排。
1.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全方位审察双方的婚姻关系、财产情况与子女的抚养问题。对于财产的分割,双方应提供详尽的财产清单,并就是不是存在一同财产、个人财产与财产的分割方法提出倡导。
2.法院也会依据双方的实质状况,如工作时间、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来断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法。因此,在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在诉状中明确提出对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的具体需要,以便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2、离婚协议抚养费怎么样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的约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抚养费的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可以参考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的负担能力与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等原因,协商确定一个适当的抚养费数额。
协商时,可以参照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不同状况,根据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给付,或者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
2.抚养费的支付方法应明确。双方可以约定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抚养费,也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但无论使用何种支付方法,都应确保抚养费的准时、足额支付。
3.双方还可以约定抚养费的调整机制。伴随子女年龄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变化,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可能没办法满足子女的实质需要。
因此,找法网提醒,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在特定状况下可以对抚养费数额进行调整。如此可以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结婚以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