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的两个人需要拥有什么条件
结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实质条件:
双方自愿: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预。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能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能早于二十周岁。
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无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形式条件: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结婚双方不符合条件婚姻是不是有效
结婚双方不符合条件,婚姻效力需分状况判断。
若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能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能早于二十周岁)这三种情形,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譬如一方在已有配偶状况下又与别人结婚,该婚姻自始无效。
而若只不过存在一般不符合结婚条件状况,如未充分知道他们等,并不势必致使婚姻无效。除此之外,受胁迫结婚与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而非无效。可撤销婚姻需在法按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结婚双方不拥有法定条件婚姻有效吗
结婚双方不拥有法定条件,婚姻效力需分状况判断。
若存在以下情形,婚姻无效: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别人结婚;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三是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士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人早于二十周岁结婚。
而假如只不过欠缺部分程序要件,如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不产生婚姻效力,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补办登记后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若因受胁迫结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是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婚姻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
当探讨结婚的两个人拥有什么条件时,除去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有关状况值得关注。譬如结婚登记时所需的具体材料,一般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筹备齐全才能顺利完成登记。另外,结婚以前财产的界定也非常重要,它关系到结婚以后夫妻财产的分配。在结结婚以后,夫妻双方还可能面临一同债务的问题。你是不是对结婚登记步骤、结婚以前财产保护等方面存在疑问呢?假如对于结婚有关的条件、步骤与财产等问题还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