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别人赔偿多少金额算勒索罪
需要别人赔偿的金额,如果是远远超源于己实质遭受的损失,就可能构成勒索罪中的敲诈勒索。
1.具体而言,赔偿金额应基于实质发生的医疗成本、精神损失费、疗养休息期间的薪资损失与因此耽误的其他经济损失来决定。
2.若残疾或死亡的状况发生,赔偿金还可以根据受害者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的有关标准来计算。
3.一旦索要的赔偿金额明显不合理地高于实质损失,就可能被视为敲诈勒索行为,进而面临法律的制裁。
4.值得注意的是,推行敲诈勒索行为的公民若未满十六周岁,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敲诈勒索与打劫罪不同
找法网提醒,敲诈勒索罪与打劫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从威胁的方法来看,打劫罪的威胁一般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具备即时性和紧迫性;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信件、电话或第三者转达,方法更为多样。
2.从达成威胁的时间来看:
打劫罪的威胁总是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达成威胁内容;
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更多表现为,如不同意需要将在将来某个时间达成威胁内容,尽管也存在当场达成威胁的可能。
3.从威胁的内容来看,打劫罪的威胁多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更为广泛,可能包含对人身的加害、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获得财物的时间来看,打劫罪一般是推行威胁当场获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既能够在当场获得财物,也可以在事后获得。
敲诈勒索与招摇撞骗不同
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在行为特点、导致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况与获得利益的范围和侵犯的客体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1.在行为特点上,招摇撞骗罪以骗为特点,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而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会包括欺骗成分,但其核心特点在于威胁或要挟。
2.在导致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况上,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被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使被害人产生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
3.在获得利益的范围上,招摇撞骗罪所获得的利益范围广泛,包含财物、财产性利益与非财产性利益;而敲诈勒索罪所获得的仅限于财物。
4.在侵犯的客体上,招摇撞骗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而敲诈勒索罪则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与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