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姥姥的房屋外孙能继承吗
姥姥的房屋外孙拥有能继承的可能性,这主要取决于特定的情境:
1.假如外孙的妈妈仍然健在,那样外孙一般没直接权利继承姥姥的房地产。这是由于,在法定继承的顺序中,子女的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2.存在两种特殊状况可能使得外孙获得继承权:
假如外孙的妈妈(即姥姥的女儿)先于姥姥过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外孙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其妈妈本应继承的份额;
假如姥姥通过遗嘱明确指定将房地产份额留给外孙,那样外孙也可以依据遗嘱继承房地产。
2、姥姥的房屋外孙女继承条件
外孙女继承姥姥房屋的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1.假如外孙女的妈妈已经过世,且姥姥没通过其他方法(如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那样外孙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其妈妈本应继承的房地产份额。
2.假如姥姥在生前立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将房地产份额留给外孙女,那样外孙女可以依据遗嘱继承房地产。这样的情况下,外孙女的继承权不受其妈妈是不是健在的影响。
应该注意的是,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假如姥姥留有有效遗嘱,应第一根据遗嘱进行继承。
3、离婚在海外的孩子继承权说明
法律快车提醒你,对于离婚且在海外的孩子,他们仍然享有对爸爸妈妈遗产的继承权。
1.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子女是爸爸妈妈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这一规定不受子女婚姻情况或居住地址的影响。
因此,即便孩子已经离婚并生活在海外,他们仍然有权继承爸爸妈妈的遗产。
2.在继承过程中,假如爸爸妈妈留有遗嘱,且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或遗赠人,那样应根据遗嘱进行继承;假如没遗嘱或遗嘱无效,则应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
3.对于离婚在海外的孩子来讲,他们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参与继承程序,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