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害处
第一,家庭暴力侵有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具体为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
第二,家庭暴力随着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因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绝大部分是妇女,因此她们遭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只是由于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较为明显而吸引了大家更多的注意,精神上的损伤是内在的、较为隐蔽而容易被忽略。精神的创伤总是比身体上的创伤更很难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氛围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有些悲痛欲绝,致使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渠道的状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法。当虐待超越了她们肉体、精神的承受能力时,有的被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资料表明:国内五成以上的女人犯人是由于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
第三,家庭暴力紧急地风险社会安定、妨碍了社会进步和进步。社会进步是全人类的一同事业,需要全社会成员的一同参与,社会的每个人都应当是社会存活、进步的创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在其生命、存活及人身权利、人格、名誉等这类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状况下,在身心遭到紧急伤害的状况下,又怎么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进步中去呢?家庭暴力不只紧急侵害了这部分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妨碍了社会的进步。其次,家庭暴力也紧急地风险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非常难想象,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会是幸福、开心的。在这种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子女,深受家庭暴力的影响,其生理、心灵上势必会遭到较大的伤害,也会给下一代人的心理投下灰暗、悲伤的阴影,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子女,大部分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赖何人等心理障碍。在他们长大之后,假如其心理得不到准时诊治,非常或许会成为新的家庭暴力的推行者,其中有些人甚至会成为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人,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一点,已为社会上发生的很多案例所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