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网上听到一些关于家庭"冷暴力"的案例和讨论。不少人都历数家庭"冷暴力"的害处,呼吁立法。可越是接触得多,听到这方面声音越多,就越是有了更多的考虑--有必要对"冷暴力"立法吗?作为调整大家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民法典可以说是与时俱进,已做了几次补充和修改。这次要将家庭"冷暴力"纳入议事日程,进而对已有条文进行增补,无论是互联网还是报刊,都呈一边倒的局面。那就是尽快对家庭"冷暴力"立法,限制和约束男女双方的"非法"行为,确保家庭的稳定和谐。而我则觉得,家庭"冷暴力"固然可恨,但没立法的必要。第一是家庭"冷暴力"没办法取证,没办法认定。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现代社会,证据是法律推行的要紧依据。假如没办法获得证据,就没办法认定违法行为,也就没办法进行裁判和量刑。大家了解家庭"冷暴力",是指那些非通过殴打等行为暴力解决问题,表现为冷淡、轻视、放纵、疏远和漠不关心,导致别人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伤害的行为。而哪种行为算冷淡,哪种做法是轻视,什么又是漠不关心,这类心理定义的东西不但模糊,而且因人而异。不同心理承受能力的人对"冷淡"、"轻视"和"漠不关心"的感觉也不同,因此"冷暴力"的害处性有非常大的主观性。而且家庭"冷暴力"推行的时空有非常大的私密性,一般非常难为家庭成员以外的人获知。这种主观性和私密性让大家非常难取证,并做出合理而正确的裁定;相反会被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譬如想离婚的一方,为了在离婚时获得更大的利益,而捏造他们的"冷暴力"行为,进而在离婚过程中处于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的优势。第二是家庭"冷暴力"没办法量刑,也没办法实行。夫妻双方因柴米油盐的问题板着面孔,几天不说话,是"冷暴力"。可过几天,两人可能又会和好。也大概,延续一两个月;或许一两月后又相敬如宾。也就是说,除去一些引发极端行为的案例可以进行量化外,大家没办法在上述如此的"暴力"斗争中找到施暴过程的起始点和终止点,甚至也没办法去断定这种过程对当事人产生了多大的害处。即便大家能做到,但实行也是一大难题。除去原告因此需要解散家庭并需要利益补偿可以得到满足和实行,其他没可以对制造"冷暴力"者更好的处罚方法。罚款?目前国内大部分家庭财产都是共有些,从家庭一方罚给另一方显然非常搞笑。罚给执法机关?这对原告也是损失,原告一定也不会同意。拘留和徒刑?显然够不上,而且如此对受害者伤害更大。强制对原告表现热情、看重和关心?那又由哪个来监督,如何来量化?一场经过法律程序的裁判,假如不可以非常不错地对审判结果进行实行,那样就等于助长违法者的气焰,削弱法律的权威,而且引来更多人的效尤。第三是对家庭"冷暴力"立法没办法真的调解家庭矛盾。无论是"热暴力",还是"冷暴力",都是夫妻双方矛盾的表现方法,是矛盾产生后双方对矛盾的态度回话,而不是矛盾本身。假如只不过去改变矛盾的表现方法,而没解决矛盾本身,那不是解决问题的目的所在。就仿佛在劝两个打架的人时,不是去剖析哪个对哪个错,而是让两个人勉强地对他们笑一笑,握握手,就觉得解决了矛盾,这是非常可笑的事情。当然,大家不不承认,有时通过改变两人的态度能达到肯定成效,但那不是正确的办法。夫妻双方出现了"冷暴力",是由于双方之间有了矛盾或感情出现了裂痕,只有调解矛盾,修补裂痕,才能消除"冷暴力"。而不是通过消除"冷暴力",来调解矛盾,来修补感情裂痕。从其次来讲,夫妻间的矛盾和情感纠葛有非常强的特殊性。一个没濒临解体的家庭出现"冷暴力"可以在双方的努力和周围人群、社团的帮忙下重新进入和谐状况。而一旦进入司法程序,诉诸公堂,总是会加速这个家庭的解体。这也是一直以来,每一个家庭对"冷暴力"敢怒却不敢言是什么原因。相反,一个濒于解体的家庭,夫妻间出现"冷暴力"那就是非常正常的事,再去追究哪个的责任就没任何意义了。
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 上一篇:
- 下一篇:
猜你喜欢
- 05-03 婚姻男方不想离婚该如何起诉
- 05-03 自书离婚协议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 05-03 夫妻间相互财产出售协议有效吗
- 05-03 离婚起诉他们不想去如何解决
- 05-03 怎么样应付家庭冷暴力
- 05-03 家庭冷暴力产生缘由
- 05-02 女人离婚如何来维护我们的权利
- 热点排行
- 热门推荐
- 热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