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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程序需要

www.hxecu.com 2025-04-29 婚姻家庭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没办法达成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这就是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筹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不是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他们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状况对是不是准予离婚,与怎么样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办等问题作出判决。

2、在诉讼离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越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1年的,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国范围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海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假如当事人确因特殊状况没办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可以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建议。

判决与上诉。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需要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能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共识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假如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离婚诉权的限制

1、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

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须得军人赞同。这里所指的现役军人的配偶,指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不适用这一限制。本规定只限制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现役军人本人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本规定只适用于一方提出离婚不适用于双方合意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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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婚姻家庭 离婚 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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