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侵犯其他人隐私
侵犯其他人隐私,指的是未经公民许可,对其私生活活安宁和不愿为别人知道的私密信息进行干扰或公开的行为。
1.这包含但不限于未经允许公开其名字、肖像、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与非法侵入、搜查别人住宅或以其他方法破坏别人居住安宁的行为。
2.个人隐私涵盖了身体隐私、行动隐私、行为隐私、身份隐私、名誉隐私、肖像隐私、个人收入隐私、个人历程隐私等多个方面。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法侵害别人的隐私权。
2、侵犯隐私权的认定标准
侵犯隐私权的认定主要基于一系列具体的行为表现。这类行为包含但不限于: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个人信息;非法侵入、搜查别人住宅或以其他方法破坏别人居住安宁;
2.非法跟踪、监视别人,安装窃听设施,私拍别人私生活镜头等;
3.非法刺探别人财产情况或未经允许公布其财产情况,私拆别人信件、偷窥别人日记等私密文件,法律快车提醒,并将它内容公开,与调查、刺探别人社会关系并不是法公诸于众等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详细列举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赞同外,禁止推行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为认定侵犯隐私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