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基本案情
黄山水是重庆小有知名度的画家,他经营的画廊每年都有可观的经济收入。以前与前妻离异之后,他没再婚。自2000年开始与女朋友杨洁敏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
正当事业如火如荼的时候,2022年11月,61岁的黄山水因病忽然过世,留下了产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百余万元的遗产。黄山水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其女儿黄小芹和80多岁的老妈妈成了法定继承人。
想着杨洁敏和爸爸一同生活了20余年,不想因遗产问题闹矛盾的黄小芹主动与杨洁敏达成书面协议,赞同将爸爸名下的汽车过户给她,并根据爸爸名下房地产价值的三分之一补偿杨洁敏20万元。
然而,让黄小芹意料之外的是,不久后她发现杨洁敏在爸爸过世第二天起,用其父的手机将它爸爸的银行存款分多次转走共计100余万元。黄小芹找到杨洁敏需要返还这百万元遗产,但遭到拒绝。于是黄小芹诉至法院,需要杨洁敏返还100余万元的不当得利。
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聚焦在了哪个是黄山水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杨洁敏觉得,自己与黄山水具备婚姻目的和一同生活的形式,且存在公开稳定的夫妻关系长达20余年,从本质上已经与事实婚姻没任何不同,虽然没办理结婚登记,也是合法夫妻关系,应该享有继承权,况且,二人一同经营着画廊,才获得了有关收益。二人以夫妻名义一同居住、一同生活、相互帮扶,在黄山水晚年及患病期间,是自己一个人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直至黄山水过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赖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合的遗产”的规定,自己应该享有继承权。
黄小芹则觉得,爸爸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协议,因此其遗产依法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杨洁敏不是爸爸法律上的配偶更不是法定继承人。爸爸是忽然病逝,没有需要别人长期照顾的状况。
02法院裁判
大渡口区法院经审理后觉得,杨洁敏与黄山水没有事实婚姻关系;杨洁敏觉得自己扶养了黄山水、与黄山水一同经营了画廊缺少事实依据,均不予认同;杨洁敏擅自转走黄山水的百余万元存款是不当得利,依法应返还法定继承人。
一审后,杨洁敏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其上诉理由虽然也包含争夺继承权,但重点却转移到请求二审法院认定画廊系杨洁敏与黄山水一同经营。杨洁敏觉得,她与黄山水以夫妻名义一同居住生活20余年,其间一同经营画廊,经营收入支出由双方共管共用,故案涉的银行存款并不是黄山水的个人财产,是双方一同经营积累所得,存款至少一半应为自己所有。
二审庭审中,杨洁敏为了证明画廊系她与黄山水一同经营,提交了画廊管理协议的复印件、自己宣传画廊的截图、微信聊天记录,并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但,上述证据都没办法证明画廊系双方一同经营,出庭的证人也系杨洁敏的亲友。
庭审中,黄小芹表示一审认定事实了解,适使用方法律正确,应予以保持。爸爸经营的画廊并不是是和杨洁敏一同经营,双方只不过一般恋爱关系,杨洁敏也没经营画廊的能力,最多是基于恋爱关系帮忙宣传画廊,帮助爸爸做少量事务性工作,不可以构成一同经营,画廊赚钱主要靠爸爸的艺术水平和知名度。
二审法院对杨洁敏提交的证据与证人证言不予采信,觉得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明画廊系二人一同经营,最后判决驳回上诉、保持原判。现在该案已经生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03裁判分析
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彼此的亲友总是会觉得双方就是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假如一方过世他们能否当然地继承遗产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相反的,也就是说同居关系当中可能存在继承关系,或者说有分配遗产的权利,但并不可以像法定继承人一样无条件地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一是同居关系并不是等同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法律含义主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形根据婚姻关系认定,如此的同居关系等同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事实婚姻的认定并不是同居关系的双方自行认定,或者凭生活经验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推行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置。本案中,杨洁敏自认2000年开始与黄山水同居,显然不符合司法讲解的强制性规定,不可以认定彼此存在婚姻关系。事实婚姻不成立,杨洁敏自然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没办法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婚姻权利,杨洁敏自然就不是民法典列举的法定继承人。
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享有继承权需要特定条件。在没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状况下,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大概分到遗产,但需要要满足相应的首要条件条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所指的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该是在被继承生活前对其经济上资助、生活上扶助的继承人以外的人,本案中的被继承人黄山水依赖自己的艺术水平和知名度有可观的经济收入,并未长期患病致使生活很难自理需要人照顾,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所以说杨洁敏对黄山水的照顾是同居男女朋友之间正常的扶助范畴,并不可以认定为扶养。
三是同居关系中的一同经营认定需要证据充分。第一,杨洁敏在本案举示的证据仅能说明其基于彼此的恋爱关系帮黄山水的画廊对外宣传,但不可以仅以此认定其与黄山水一同经营了画廊。黄山水之所以获得外面赞誉及经营收益,均是基于其创作的艺术商品,是是黄山水的个人劳动成就,而杨洁敏自己并未参与任何的艺术品创作,不可以认定经营收益有杨洁敏的个人投入,双方也未就艺术品收益分配达成共识,所以杨洁敏倡导的一同经营倡导不成立。对于一同经营的认定同居双方的投入要具备对等性、互补性,比如一同经营商店、餐饮等,一同参与劳动,可以认定为一同经营,但艺术品的创作具备较高的技术性需要,同居关系中的一方缺少相应的专业技能,缺少有关协议,就没办法认定一同经营的关系,不然既违背常理又显失公平。
四是遗嘱的形式需要符合法律需要的要件。本案中,杨洁敏表示黄山水留有口头遗嘱,赞同将它留下的遗产全部归女朋友所有,而且自己了解黄山水手机APP的密码,应该认定黄山水将存款留给自己。依据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是法定遗嘱的一种形式,但需要满足有关要件该类遗嘱才能具备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状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另外,民法典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种类的遗嘱均有明确需要,不符合需要的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立遗嘱是自然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涉及人格和财产两个层面的权利,遗嘱需要可以明确完整地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思自治,仅仅了解男朋友的手机APP密码不代表就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
总而言之,在本案中,杨洁敏与黄山水并不是夫妻关系,并不是黄山水法定继承人,也非画廊的一同经营人,黄山水也未通过立遗嘱将它生前个人银行存款全部留给杨洁敏,杨洁敏擅自通过手机转账的方法获得黄山水的银行存款,缺少法律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黄小芹及其奶奶有权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需要杨洁敏予以返还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04专家点评
法律保护的首要条件是崇尚法治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毋爱斌
这起同居女朋友争夺继承权的案件,原、被告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伴随裁判文书的生效,所有些权利纷争就此尘埃落定。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充分释法明理,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法律原则的坚定捍卫,充分保障了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非常强的引导力和示范性,引人深思。
结婚不登记,会遭到法律保护吗?长期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恋爱关系并不是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关系,未必就是法律认同的事实婚姻。民法典关于继承权利的规定很明确,能否享有继承权,身份关系、遗嘱形式等要件均有详尽的规定,即使是具备法定继承人身份的公民,也并不当然享有继承权,遗嘱的内容与形式也要完全符合法律的需要,任何形式要件的缺失均可能致使遗嘱无效,这样严格的规定就是民法典充分保障公民过世之后人格权和财产权的要紧体现。
同居女朋友在没配偶身份、无合法有效的遗嘱的状况下期望以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遗产,法律原则以外的例外其需要更严格苛刻,扶养的事实认定需要符合常理,比如同居一方遭遇疾病,另一方长期的雪中送炭、不离不弃应该是扶养的基本内容,才契合公序良俗的道德内涵,并具备广泛的认可性,符合社会公众朴素的正义观。
本案中的被告穷尽诉讼权利,全方位引用民法典关于婚姻继承的法律条约,也搜集很多的证据意欲证明存在一同经营,最后仍然没办法像普通夫妻那样继承遗产,这就充分说明期望法治保护我们的首要条件是先崇尚法治,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切实根据法律规定办事、提前防范风险。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