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恋爱期间给女方转账能要回吗
恋爱期间给女方转账,假如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一般不可以要回。
1.假如转账款项的性质被明确认定为借款,则应当予以返还。这意味着,假如双方在转账时有明确的借贷合意,或者有证据可以证明转账是出于借款的目的,那样这类转账款项是可以需要女方返还的。
2.在实质操作中,要证明转账是借款而非赠与,可能需要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备注、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
因此,恋爱期间的转账能否要回,取决于转账的性质与双方是不是有明确的借贷合意。
2、转账什么情形会被认定赠与
转账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
1.特殊节日、纪念日的转账:在情人节、过生日、纪念日等重要的日子,一方转给另一方的款项,总是被视为对他们的祝福和心意,因此会被认定为赠与。
2.明确备注表达爱意的转账:假如转账时明确备注了“我爱你”等表达爱意的文字,这类款项一般也会被认定为赠与。
3.表达爱意的特殊金额款项:如520元(谐音“我爱你”)、1314元(谐音“一生一世”)等具备特殊含义的金额,总是被视为对他们的情感表达,因此会被认定为赠与。
4.平时的支出消费:恋爱期间,双方之间的一些小额转账,如用于一同消费、购买礼物等,一般也会被视为赠与。
法律快车提醒你,《中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我们的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同意赠与的合同。这类规定为判断转账是不是构成赠与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