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结婚以前签订关涉财产、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结婚以前协议已很常见,毕竟,大家都不期望大伙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当然,签署这么一份协议,自然不是什么浪漫事儿。更多的男女朋友在结结婚以前,压根就不会想到这档子事,觉得太伤感情。或许是观念差异,由律师们起草的规范结婚以前协议在国内就像当初的夫妻间AA制一样,非常难遭到准新大家的广泛认可。相反,一些模仿结婚以前协议格式,但内容却更为温情浪漫的别样“协议”却遭到青年的热捧。
全社会离婚率属上升态势,假如能事先就财产的处分达成一致,显然可以简化程序和节省各方人力、物力、财力。结婚以前财产约定在西方国家十分常见,但和中国传统婚姻观有肯定冲突,不少人在山盟海誓的激励下,对将来无限向往,对婚姻危机没一个前瞻性的认识,而签订结婚以前财产协议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
财产的界定主要通过有关财产凭证,比如存折、有价证券的交割记录、房地产证等等,举证原则主要还是民法上的“哪个倡导,哪个举证”原则。也就是说,倡导财产是我们的一方,不但要证明财产存在还要证明财产是自己,最后还要证明财产在什么地方。法院对民事纠纷所可以采取的手段是遭到限制的,因此财产的所在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提供详尽资料和证明。
结婚以前财产范围比较广,既能够是房子、汽车、薪资、奖金,也包含常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股票、股权等。而结婚以后一同财产主要看财产获得的日期是在结婚近日还是结婚日后。假如财产获得的时间是在结婚证颁发的日期之后,就是一同财产。这一部分财产的分割原则同样可以在财产协议中予以明确,譬如双方各占多少比率,甚至具体的某一个特定财产权益是哪个,都是可以在财产协议中言明。应当注意的是假如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则下列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活补助费等成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