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的主体是什么

www.zbxggc.com 2025-04-15 婚姻家庭

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的主体是什么

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包含爸爸妈妈、兄弟姐妹、族人与奸夫、情妇、被害人所在单位的领导人等,其中以爸爸妈妈干预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数,别的人一般不可能成为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的主体。

现实日常以爸爸妈妈干预子女婚姻自由的为多,子女干预爸爸妈妈再婚的次之,也有亲属等干预别人婚姻自由的。除此之外,老公因老婆提出离婚而殴打老婆,导致老婆不可以行使离婚自由权的,考虑到夫妻双方的特殊关系,一般不以本罪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预别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置。

以上就是华律网记者收拾的关于“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的主体是什么”问题的内容了,期望对你有所帮助。若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华律网咨询,竭诚为你服务。

Tags: 刑法 刑法罪名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猜你喜欢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