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的主体是什么
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包含爸爸妈妈、兄弟姐妹、族人与奸夫、情妇、被害人所在单位的领导人等,其中以爸爸妈妈干预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数,别的人一般不可能成为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的主体。
现实日常以爸爸妈妈干预子女婚姻自由的为多,子女干预爸爸妈妈再婚的次之,也有亲属等干预别人婚姻自由的。除此之外,老公因老婆提出离婚而殴打老婆,导致老婆不可以行使离婚自由权的,考虑到夫妻双方的特殊关系,一般不以本罪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预别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置。
以上就是华律网记者收拾的关于“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的主体是什么”问题的内容了,期望对你有所帮助。若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华律网咨询,竭诚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