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继承需要死亡证明吗
房地产继承,确实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在办理继承房地产过户时,这一需要尤为重点。继承人需第一前往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这一证明文件是后续继承房地产过户登记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没死亡证明,房管局将没办法进行过户登记,从而影响到继承人对房地产的合法拥有权。
2、怎么样办理继承房地产的过户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办理继承房地产的过户登记,需要遵循肯定的步骤和步骤。
1.继承人和卖家(如为已过世的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需要签订房子交易合同,确保房子的合法性及买卖的公平公正。
2.双方需一同向房产买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审察。管理部门会查验有关证件,审察产权,确保房子符合上市要求有哪些后,才会准予办理过户流程。
3.在买卖过程中,双方还需按国家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完成税费缴纳后,双方需第三前往房产买卖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4.买卖材料会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子所有权证公告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至此,继承房地产的过户登记步骤才算完成。
3、无遗嘱时什么人能继承遗产房地产
在没遗嘱的状况下,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产的继承遵循肯定的顺序和原则。
1.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爸爸妈妈。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爸爸妈妈则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爸爸妈妈。
2.假如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没有或舍弃继承权,那样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和外祖爸爸妈妈。
这里的兄弟姐妹同样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假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样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同样地,假如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