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去世了债务哪个承担的法律规定
债务人去世了,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债务人死亡后,假如其继承人获得了遗产,那样这类继承人就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质价值为限,来清偿债务人的合法债务。这一规定来自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也明确指出,继承人应以所得遗产实质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假如遗产的实质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样继承人不需要承担超出遗产价值的部分,除非他们自愿偿还。
假如继承人选择舍弃继承,那样他们就能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2、债务清偿顺序怎么样规定
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债务的清偿顺序:
1.设定了担保物权的债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会优先于普通债权进行清偿。在多个担保物权中,留置权会优先于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再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进行受偿。
2.对于没设定担保物权的普通债权,会根据实行法院采取实行手段的先后顺序进行受偿。
3.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些债权,也会优先于资金债权进行受偿,在债权登记的状况下,已登记的债权会优先于未登记的债权进行受偿。
4.《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还规定了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类型相同时的清偿顺序。
假如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若债务人未作指定,则应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若数项债务均到期,则应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少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
第三人代为清偿有什么规定
找法网提醒你,关于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规定,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
1.在债务人不可以履行债务的状况下,假如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备合法利益,那样第三人就有权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
2.但这一规定也存在一些例外状况,如依据债务性质、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第三人就不可以代为清偿。
3.假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且依据债务的性质不能强制履行,那样他们就有权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成本。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原则,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防止了因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而给债权人带来过大的损失。
4.《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对第三人代为清偿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状况下,假如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备合法利益,那样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债权人同意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就会出售给第三人,但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