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前房地产的归属如何解决
结婚以前房地产归属状况较为复杂,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置方法。一方结婚以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地产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一方结婚以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以后一同还贷,离婚时房地产归产权登记方,但需对另一方补偿一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双方结婚以前一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按出资比率分割,有约定从约定,若出资有其他性质按相应法律关系处置。
处置结婚以前房地产归属,可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上述规则和具体状况进行裁判。为防止纠纷,建议结婚以前明确房地产出资和归属,签订有关协议;结婚以后保留好一同还贷等有关证据。
2、结婚以前房地产增值部分权益归属怎么样断定
结婚以前房地产增值部分权益归属需分状况断定:
自然增值:若房地产因市场行情、通货膨胀等非人为原因增值,是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譬如结婚以前购买的房地产,在婚姻期间因房产市场整体上涨而增值,该增值部分仍归房地产所有者个人所有。
主动增值:夫妻一方对结婚以前房地产进行管理、投资、修缮等行为,使房地产价值增加,该增值部分是主动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如一方结婚以前购房,结婚以后夫妻双方一同装修、经营出租,由此产生的增值部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有。
若涉及分割,需采集有关证据证明增值的性质和双方贡献,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判决。
3、结婚以前房地产结婚以后增值部分归属怎么样断定
结婚以前房地产结婚以后增值部分归属需分状况断定。
若该房地产是一方结婚以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以后房地产自然增值部分,如因市场行情变化致使房价上涨,依据《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讲解,这是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一方结婚以前支付首付,结婚以后夫妻一同还贷,对于一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依据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计算。
在探讨房地产的归属如何解决时,除去明确容易见到情形下的房地产归属断定,还有一些与之紧密有关的问题值得关注。譬如,当房地产归属确定后,涉及到的房地产过户流程该怎么样办理,这其中包括很多步骤和细节,需要严格根据规定操作。另外,若房地产归属存在争议且进入诉讼程序,那样诉讼成本的承担问题也是大伙比较关心的。房地产问题总是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纠纷。假如你在房地产归属及有关后续问题上还有疑惑,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团队将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