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诊疗活动中遭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职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多个医疗机架构成病人同一损害的责任怎么样承担?
律师解答:
两个以上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导致病人同一损害,病人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区别不同状况。
二人以上一同推行侵权行为,导致别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推行危及别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导致别人损害,可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可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推行侵权行为导致同一损害,每一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导致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推行侵权行为导致同一损害,可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很难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律师补充:
病人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同意诊疗遭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就医的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病人起诉部分就医的医疗机构后,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就医的医疗机构为一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有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病人因缺点医疗商品遭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医疗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病人仅起诉医疗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机构中部分主体,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主体为一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有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中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病人在诊疗活动中遭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职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