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一方死亡房地产如何过户
夫妻间一方死亡后,房地产过户的办法是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爸爸妈妈、配偶及子女等,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爸爸妈妈房地产证原件(如适用)和死亡证原件,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在这个过程中,除去未死亡的一方外,其他继承人需要现场舍弃继承权,以便将房地产过户到未死亡的一方名下。
2、夫妻一方死亡房地产过户手续
找法网提醒,夫妻一方死亡后的房地产过户手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筹备材料:所有继承人需筹备上述提到的有关证件和资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需一同前往公证处,根据公证员的需要办理继承公证,舍弃继承权的继承人需签署有关文件。
3.提交过户申请:完成继承公证后,继承人需携带公证书原件和其他有关资料,前往房管局提交房地产过户申请。
4.缴纳税费:依据房管局的需要,缴纳有关的税费和过户需要多少钱。
5.领取房地产证:在税费缴纳完毕后,房管局会颁发新的房地产证,此时房地产即正式过户到未死亡的一方名下。
夫妻一方死亡房地产过户法律规定
关于夫妻一方死亡后的房地产过户问题,国内《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
1.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2.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根据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爸爸妈妈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为第二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