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追偿吗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这是基于《中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担保人替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后,担保人有权在担保范围内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这一规定确保了担保人在履行担保责任后,其经济利益不会遭到无端损失。追偿权的存在,事实上是对担保人的一种法律保护,使其可以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从债务人处获得相应的补偿。
因此,对于担保人而言,在承担连带责任并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完全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2、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追偿权利
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其追偿权利是遭到法律明确保护的。
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3、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范围
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范围主要包含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达成债权的成本。这是依据《中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来确定的。
1.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需要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需要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2.保证责任的具体方法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但假如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将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承担责任时,其责任范围将涵盖主债权及其有关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达成债权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