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断绝父子关系走什么程序
断绝父子关系,自然血亲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可以解除的。这意味着,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尽管在情感上可能期望断绝关系,但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天然的血缘关系是没办法进行解除的。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虽然血缘关系没办法解除,但基于法律义务的爸爸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将来可以自动解除。
此时,子女在法律上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只须不触犯法律法规,便完全自由,不受爸爸妈妈的干涉。
2.对于养父子关系,状况则有所不同。
在养父子关系成立后,收留人在被收留人成年以前,原则上不能解除收留关系,但收留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若养子女年满8周岁以上,应当征得本人赞同。
在特定状况下,如收留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或有虐待、丢弃等行为,送养人有权需要解除收留关系。若双方不可以达成共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对于继父子关系,虽然法律上没明确规定解除程序,但学理上觉得,在继父子双方承认并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4.无论何种状况,若当事人协议解除收留关系,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留关系的登记。收留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规定
关于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国内的有关法律条文中。
1.《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了丢弃罪,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将遭到法律的制裁。
这从一个侧面强调了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相互扶养的义务。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则明确规定了爸爸妈妈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
爸爸妈妈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需要爸爸妈妈给付抚养费。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少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也有权需要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十一条还规定了收留效力,即自收留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爸爸妈妈子女关系的规定。
这意味着,一旦收留关系成立,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因收留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断绝父子关系协议有效吗
法律快车提醒你,关于断绝父子关系协议的有效性,国内法律现在并不认同这种协议。
1.从法律角度来看,儿子与爸爸之间的父子血缘关系是身份关系,不是合同编调整对象中的“平等主体”。因此,这种“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不是民法典调整的范围。
2.依据国内《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爸爸妈妈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这种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作为一种自然事实,不可以通过法律或其他方法人为加以解除。
因此,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在法律上不可以产生效力。
综上所述,父子关系是一种基于血缘或法律拟制而产生的身份关系,其打造和解除都遭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在任何状况下,试图通过协议来断绝父子关系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