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还可以卖吗
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交易的。直接回答这一问题,就是需要经过银行的赞同。
1.假如抵押人期望出售或出租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地产,那样需要第一获得银行的许可。
2.在得到银行的赞同后,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偿还所担保的债权,假如所得价款超越了债权数额,那样超出的部分将归抵押人所有。
3.这一步骤在《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中有明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出售抵押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抵押人在出售抵押财产时,需要准时公告抵押权人,假如抵押权人可以证明出售行为可能损害其抵押权,那样抵押权人有权需要抵押人将出售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进行提存。
2、抵押房屋会被银行拍卖吗
1.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假如在贷款到期后没归还,或者经过催款之后仍然拒绝归还,那样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方法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2.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一般会选择起诉到法院,而法院在判决后,一般会选择拍卖房地产来偿还银行的贷款和成本。
3.这一过程在《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假如债务人没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达成抵押权的情形,那样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假如双方没办法达成共识,那样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在这个过程中,抵押财产的折价或者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进行,以确保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