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叫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一系列不正当方法骗取他们财产的行为。
1.具体而言,这种行为可能表现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或者故意告知他们不真实状况,诱使他们当事人基于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
2.换句话说,合同诈骗罪的核心在于“诈骗”二字,即借助合同作为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别人财物。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情形包含: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不真实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实质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办法,诱骗他们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他们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这类情形都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的要件。
2、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法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法多种多样,但总结起来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行为人一般会伪造一个没有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的名义,以骗取他们的信赖并与之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不真实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行为人或许会用伪造或变造的票据,或者提供不真实的产权证明,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从而骗取他们的财物。
3.没实质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办法,诱骗他们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行为人一般会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合同,以展示我们的诚意和履行能力,从而诱骗他们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他们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行为人或许会在收受他们的财物后,忽然消失或没办法联系,从而逃避履行合同的义务。
5.以其他办法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
找法网提醒,除去上述四种方法外,还可能存在其他以经济合同为方法、以骗取合同约定的财物为目的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