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前买房一块还贷是一同财产吗
1.结婚以前买房,结婚以后一块还贷,若夫妻一方结婚以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以后双方一同还贷,则该房子原则上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2.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子仍归个人所有,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亦为个人债务。
3.对于结婚以后另一方配偶参与清偿贷款的部分及房子增值部分,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4.若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前一同出资购房,并在结婚以后一同还贷,则该房地产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保障了配偶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2、结婚以前买房一块还贷法律规定
关于结婚以前买房结婚以后一块还贷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十八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1.夫妻一方结婚以前签订不动产交易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置。
2.若双方不可以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包含薪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找法网提醒,这类规定为处置结婚以前买房结婚以后还贷的财产归属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