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
无效婚姻一般得由法院来作出判决。
根据国内的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以下这类情形,婚姻就是无效的:已经有配偶却又第三结婚;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还没有达到法定的婚龄。
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针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其无效。
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察,如果确实是无效婚姻,就会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只有经过法院的判决,才能确定婚姻的无效性,并且这个判决一旦作出,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从刚开始就无效。
如此做可以保证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无效婚姻财产该怎么样依法进行分割
依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第一,要区别一同共有财产与个人财产。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譬如一方在结婚以前获得的财产。对于按一同共有处置的财产,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对财产获得的贡献等原因合理分割。若一方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致使婚姻无效的过错情形,对无过错方应予以适合照顾。同时,在分割财产时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总之,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旨在公平合理,兼顾各方实质状况,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3、无效婚姻认定有什么法定程序
无效婚姻认定需依法律规定的特定程序进行。
请求权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无效情形有所不同,比如以重婚为由申请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的,为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程序上,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察确属无效婚姻的,应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且审理中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分别制作裁判文书。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一审终审,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判决则可上诉。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自始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当探讨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有关要素需关注。并不是所有无效婚姻状况都需要经法院判决,某些明显符合无效婚姻情形,双方也无争议的,可不通过法院。但如果存在争议,譬如对婚姻无效的认定标准、财产怎么样分配等,就需法院介入。而且,即便婚姻被断定无效,子女抚养问题也至关要紧。如果你对无效婚姻的认定程序、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等有关问题仍有疑问,别发愁,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