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惩罚性赔偿违约侵权是是哪一种责任?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惩罚的原则,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承担中皆有所体现。买家保护方面,《买家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买家的需要增加赔偿其遭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家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者同意服务的成本的一倍。"
惩罚性的赔偿,为的是保护买家的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是指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也包含违约行为的损害赔偿。大多数状况下,多指在消费范围中的损害。
2、《买家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剖析
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买家的需要增加赔偿其遭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家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者同意服务的成本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这一规定吸收了英美法惩罚性赔偿的理论,是惩罚性赔偿而非补偿性赔偿,意在通过他们请求人提供较充分的补偿,鼓励买家同欺诈行为和假货作斗争,以维护全体买家的一同利益不受侵犯。
依据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之规定,买家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拥有如下条件:
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买家。买家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务主体,其它人不可以成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将买家理解为购买产品或者同意服务只是为了满足我们的消费的人的看法是过于狭窄的,买家的意思本身是相当广泛的,它不只包含为自己生活需要购买产品的人,也包含为珍藏、保存、送人等需要而购买产品的人,还包含替家人、朋友购买物品与代理别人购买生活用品的人。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购买产品或者同意服务的人。
第二,经营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关于欺诈行为,大家怎么看不一。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买家行为处罚方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欺诈买家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中,采取不真实或者其他不正当方法欺骗、误导买家,使买家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行为。”
第三,惩罚性赔偿以买家有实质损失为要件。这里的问题是怎么样认定买家的实质损失。笔者觉得买家购买产品或同意服务要支付肯定代价,假如支付肯定价金所得到的产品或者服务是虚假的或者水平有缺陷时,他本身就遭到了损害,包含物质损失、精神损害与其他无形的精神损害,可以需要惩罚性赔偿金。
第四,需要由受欺诈的买家提出双倍赔偿的需要。由于民事责任的承担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假如买家没提出该需要,人民法院不可以依职权主动追究经营者双倍赔偿的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惩罚性赔偿一般是针对于买家购买到不合法的产品而提出的需要,而对于这种赔偿无论是违约还是侵权都是有权利进行索要的,只须条约合理、合法就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在处置的时候一般就会结合实质的状况来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