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吗
遇见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依据国内《民法典》的规定,男女一方需要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2.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司法认定家暴的规范有哪些
司法认定家暴的规范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推行暴力行为是什么原因。一方推行暴力行为是什么原因有不少。有些是酗酒致使,有些是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致使,有些是另一方存在婚外恋致使,法院在查明暴力行为引发缘由时会考虑推行暴力方行为的因素。
2.推行家庭暴力的次数或频率。暴力行为应当是持续性、常常性的才构成家庭暴力,因此法院一般会审察家庭暴力的次数或发生的频率。
3.推行家庭暴力是不是导致损害后果。找法网提醒你,假如只是轻微的打骂,没导致一定量的损害后果,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法院一般会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鉴别结论来认定损害后果是不是紧急。
家暴后保留的证据类型有
1.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准时呼救,获得邻居的同情与帮助,也可以请求邻居报警,并且在你诉讼离婚时,也可以申请邻居作为证人出庭,证明你遭遇家庭暴力的事实和经过。
2.准时报警,自己在遭遇家庭暴力时或者之后,都可以报警,警察的出警记录与询问笔录,可以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时间、地址、经过、程度、处置结果等等,可以到公安机关调取或者申请法院调取。
3.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有关组织反映,有关组织劝阻、调解的,可以请求制作书面材料,该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4.运用手机、录音笔等设施制作视听资料,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通过这类设施录音录像,也可以事后录取加害人承认家庭暴力的平时对话、道歉等等。
5.加害方的《悔过书》、《保证书》等,这类书面材料都可以作为加害方过去推行家庭暴力的间接证据。
6.医院的病历资料、鉴别机构的鉴别建议等等,这类书面材料虽然不可以直接证据家庭暴力行为,但与上述其他证据相结合,也可以佐证加害人的家庭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