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多少条
离婚经济补偿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中。
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民法典为离婚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即夫妻中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需要他们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2、离婚方法
离婚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法。
1.登记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状况,需要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夫妻双方需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合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初审,觉得满足离婚条件的,将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进入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认可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30日内,双方需携带有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审察后,符合条件的,将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则适用于夫妻双方不可以协商一致的状况,此时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不是准予离婚,并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法律上准予离婚的条件
法律上准予离婚的条件分为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状况。
1.登记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协商达成一致。只须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及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建议,就能通过登记离婚的方法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的条件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你,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样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