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在海外的中国公民怎么样离婚
夫妻都在海外的中国公民,若期望办理离婚手续,有多种渠道可供选择:
1.双方可直接回国办理离婚诉讼,这是最直接且容易见到的方法。
2.若因故没办法回国,双方还可在国内分别聘请代理人,并对代理人进行特别授权。但应该注意的是,授权委托手续应当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公证。
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侨居在海外的中国公民从海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需要经过特定的公证步骤。
4.需要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若没使领馆,则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
完成这类公证手续后,双方的代理人即可在国内为双方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2、海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原则
找法网提醒,海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原则主要依据婚姻缔结地和定居状况来确定。具体来讲: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海外的华侨,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时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海外结婚并定居海外的华侨,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同样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时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于中国公民双方在海外但未定居的状况,若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则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海外离婚需筹备什么文件
在海外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筹备一系列经过公证认证的文件。
1.若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建议,可通过中国的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
2.此时,除授权委托的公证文件外,还需提交以下经过公证认证的文件: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原告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与有关财产证据。
3.若双方对离婚等问题未达成一致建议,则需通过法院办理诉讼离婚。除去上述授权委托手续、身份证件、起诉状和答辩状等文书需要公证认证外,对源自境外的证据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