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描述中,一般应当至少写明什么要点?(交易合同)
答:交易合同中,拟写商品或标的条约,至少应当写明商品的品牌、名字、型号/规格、等级、生产商、计量单位、颜色、包装需要等信息。
商品包装和运输,一般怎么样约定?(交易合同)
答:商品的包装方法一般由双方依据商品的特质作出具体的包装约定,但假如没明确的包装标准或需要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法。如:卖方所出货的所有货物要有合适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可以导致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另外,依据商品特质,还应按需要增加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手段。
运输条约的约定,也应依据商品的性质及买卖周期进行,主要应包含运输方法及运输成本的承担,同时还应明确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及风险转移等问题。
为何要在交易合同约定指定收货人?(交易合同)
答:交易合同中,对买卖双方来讲,交货及签收无疑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一旦交货及签收不规范,就极易导致没办法明确卖方是不是已经履行交货义务,也没办法明确买方是不是已经实质收到货物。另外,平时买卖过程中,不少公司交货后,送货单常常是由他们的业务职员或者别的人员签收,并没加盖公章,但在该种情形下,假如他们不承认签收职员是该公司职,并否认已经提取的货物,会使卖方举证十分困难。同时,实践中,不少企业的印章用审批步骤较为复杂且审批时间非常长,因此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由买方的指定收货人签收即为有效,既规范了签收步骤,也防止了买卖步骤的冗杂性。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