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二次起诉不判离该如何解决理
两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的处置方法:当事人可以积极采集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关证据,第三起诉离婚。若双方可以就离婚等有关事情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国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中国大陆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中国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起诉离婚需要筹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筹备以下材料:
必须具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
3.夫妻一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若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6.起诉书。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情况的证明材料。
2.结婚以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缘由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近况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他们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情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需要他们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他们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3、起诉离婚的程序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公告书,凭立案公告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