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业务员欺骗顾客犯不犯法
保险业务员欺骗顾客确实是犯法的。
1.虽然《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未直接表述保险业务员的何种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但依据有关法律条约,保险业务职员在特定情境下是可以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的。
2.假如保险业务职员教唆别人推行保险诈骗罪,或者被迫推行但参与其中,或者为别人推行保险诈骗罪提供帮助,都将被视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并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此,保险业务职员在拓展业务时,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对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及发生缘由、损失状况等进行真实、准确的审察。
法律快车提醒,一旦发现不符合合同条约的状况,应如实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决定后续处置手段,绝不可以为了个人利益而欺骗顾客或参与诈骗活动。
2、保险诈骗未遂是不是构成犯罪
保险诈骗未遂在肯定条件下也是构成犯罪的。
1.依据法律规定,假如行为人已经着手推行保险诈骗行为,但因为其意志以外是什么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且诈骗数额较大、情节紧急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为保险诈骗未遂罪。
2.应该注意的是,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一般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具体是不是从轻、减轻与减轻的幅度,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社会风险程度等原因进行综合判断。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对于保险诈骗罪的既遂和未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未遂犯,同样适用该条约进行定罪和处罚,只不过在量刑时会考虑未遂的情节和具体状况。
综上所述,无论是保险业务员欺骗顾客、诈骗虚拟货币还是保险诈骗未遂,都可能构成犯罪并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大家在日常应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防止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