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动手打人,然后被他们打伤哪个的责任
先动手打人的一方,随后被他们打伤,责任归属需视具体状况而定,具体如下:
1.假如被打的一方在反击过程中构成正当防卫,那样责任应由先动手打人的一方自己承担。
2.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别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3.对不法侵害人导致损害的,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4.假如被打的一方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采取适当的防卫行为并致使先动手打人的一方受伤,那样被打的一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2、打人致轻微伤赔偿项目
法律快车提醒,打人致轻微伤,赔偿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与必要的营养费。
1.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依据护理职员的收入情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职员因就诊或者转院治疗实质发生的成本计算,应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与就诊地址、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依据受害人伤残状况参照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
这类赔偿项目的设置旨在全方位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产生的各项损失得到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