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用资金追诉期如何算
挪用资金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主如果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一旦挪用资金的行为构成犯罪,追诉时效便开始启动。
1.依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若犯罪行为呈现连续或继续状况,那样追诉时效则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比如,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一般活动且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情形中,“超越三个月未还”即被视为一个客观处罚条件,此时犯罪已经成立,追诉时效即开始计算。
2.值得注意的是,挪用资金从事非法活动虽然比从事一般活动更为恶劣,但在计算追诉时效时,仍是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算,不会由于活动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2、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差异
法律快车提醒,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两者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用权,而职务侵占罪则侵犯的是这类单位的资金所有权。
在对象上,挪用资金罪主要针对的是资金,而职务侵占罪则包含货币形态的资金、有价证券与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施等。
2.两者在客观表现上也有所不同。
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借助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用或借贷给别人,数额较大且超越肯定期限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行为。
而职务侵占罪则表现为借助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两者在主观上也存在差异。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目的在于非法获得本单位资金的用法权,并计划在用后归还。
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则目的在于非法获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具备永久占有些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