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不参与经营如何分红赔偿
股东不参与经营,共享门店主要依据的是公司盈利情况及股东会的决议获得。
若公司盈利且股东会作出分红决议,即使股东不参与经营,也有权根据决议获得相应分红。若公司没有进行分红,而股东觉得自己权益遭到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股东可以联合其他股东,需要股东会重新就分红进行决议;
2.若觉得公司存在盈利却故意不分红的状况,股东可以需要公司以适当的价格回收其持有些股权,从而达成变相的“分红”或赔偿。
3.公司章程若对红利分配方法有特别约定,如直接规定分配比率或与实缴出资比率不同,甚至某股东舍弃收益分配权等,股东应遵守该约定。
2、公司不分红的股东权益
当公司长期不分红时,股东的权益确实可能遭到侵害。
依据《中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实缴的出资比率分取红利。
1.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条件却不向股东分配红利,而公司该五年连续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对此分红决议持反对票的,该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根据适当的价格回收其股权。
2.股东还可以通过司法渠道,如提起诉讼,需要公司履行分红义务或赔偿因不分红导致的损失。法律快车提醒,在此过程中,股东应充分采集公司盈利情况、股东会决议等有关证据,以支持其倡导。
3、股东需要分红的渠道
股东需要分红的渠道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通过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即联合其他股东,需要股东会就分红进行决议。这是最直接且容易见到的方法,但首要条件是需获得足够多的股东支持以形成有效决议。
2.借助公司章程的约定。若公司章程对红利分配方法有特别规定,股东可以依据章程规定需要分红。
3.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争议。当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没办法解决问题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公司履行分红义务或赔偿损失。
4.在诉讼过程中,股东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盈利情况、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与自己权益遭到侵害的事实。同时,股东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以提升胜诉率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