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可以分包劳务吗
建筑工程大概可以分包劳务,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状况。明确地说:
1.假如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并且这一行为得到了建设单位的认同,同时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那样这样的情况下的劳务分包是被允许的。
2.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有权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拥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需要经建设单位认同。
3.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需要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需根据各自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并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值得注意的是,总承包单位不能将工程分包给不拥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单位也不能将它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劳务分包是不是要做工程资料
劳务分包确实需要做工程资料,劳务分包单位需要向总承包单位提供完整的施薪资料,以便总承包单位可以据此结算进度款。
1.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将它劳务作业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这意味着,劳务分包单位不只要完成其承包的劳务作业,还需要编制并提供相应的施薪资料。
2.《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也适用于劳务分包的状况,强调了分包单位的资质需要和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单位需要严格遵守这类法律规定,确保施工水平和安全。
3、基础工程能否进行分包
法律快车提醒你,基础工程是不能进行分包的。假如建设单位将基础工程单独分包,这是肢解发包的行为,是违法的。
1.依据法律规定,发包人不能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因此,基础工程作为建设工程的要紧组成部分,不能进行分包。
2.建设单位将基础工程单独分包的行为不只违法,而且由此签订的分包合同也是无效合同。这意味着,假如发生纠纷或水平问题,有关合同将没办法作为法律依据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3.《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发包人的发包行为与承包人的分包行为。
其中明确指出,承包人不能将它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它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将来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